雷电的危害主要有两方面:一是雷直接击中建筑物,产生热效应和电动力作用;二是雷电的二次作用,即雷电流产生的静电感应和电磁感应。因此,做好防雷措施至关重要。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火灾危险性。雷电流的高压效应会产生数万伏甚至数十万伏的冲击电压,瞬间冲击电气设备,导致短路、燃烧、爆炸等灾害。雷电流的高热效应会放出强大的电流,导致金属熔化,引发火灾和爆炸。此外,雷电流的机械效应可能导致物体爆炸、扭曲、崩溃,造成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
为了预防雷电灾害,我们应采取以下措施:
1. **防雷装置**:防雷装置由接闪器、引下线和接地体三部分组成。接闪器包括避雷针、避雷线、避雷网等,用于直接接受雷击。引下线将雷电流引入大地,接地装置则确保安全。避雷器是防止雷电过电压侵袭配电和其他电气设备的保护装置。
2. **防雷装置的具体应用**:根据不同建筑的特点和防雷要求,选择合适的防雷装置。例如,第一类工业建筑指凡建筑物中制造、使用或储存大量的爆炸性物质,因电火花而引起爆炸,会造成巨大破坏和人员伤亡的场所。第二类工业建筑则是指制造、使用或储存爆炸性物质,但电火花不易引起爆炸或不致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的场所。
3. **防雷装置的检查**:定期检查防雷装置,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当导体出现腐蚀、折断等情况时,必须及时更换。检查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确保符合安全要求。对于避雷针、避雷器等重要部件,应进行定期校验。
总之,雷电灾害不容忽视。我们要充分认识到防雷的重要性,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
在雷雨季节里,常会出现强烈的光和声,这就是人们常见的雷电。雷电是一种大气中放电的现象,虽然放电作用时间短,但放电时产生数万伏至数十万伏冲击电压,放电电流可达几十到几十万安培,电弧温度也可达几千度以上,对建筑群中高耸的建筑物及尖形物、空旷区内孤立物体以及特别潮湿的建筑物、屋顶内金属结构的建筑物及露天放置的金属设备等有很大威胁,可能引起倒塌。起火等事故。特别是在华南地区,年雷暴日常会达到80天甚至更多,频繁的雷击会造成生命和财产的巨大损失。雷电的危害一般分为两类:一是雷直接击在建筑物上发生热效应作用和电动力作用;二是雷电的二次作用,即雷电流产生的静电感应和电磁感应。因此我们要作好防雷措施。
一、火灾危险性
1.雷电流高压效应会产生高达数万伏甚至数十万伏的冲击电压,如此巨大的电压瞬间冲击电气设备,足以击穿绝缘使设备发生短路,导致燃烧、爆炸等直接灾害。
2.雷电流高热效应会放出几十至上千安的强大电流,并产生大量热能,在雷击点的热量会很高,可导致金属熔化,引发火灾和爆炸。
3.雷电流机械效应主要表现为被雷击物体发生爆炸、扭曲、崩溃、撕裂等现象导致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
4。雷电流静电感应可使被击物导体感生出与雷电性质相反的大量电荷,当雷电消失来不及流散时,即会产生很高电压发生放电现象从而导致火灾。
5.雷电流电磁感应会在雷击点周围产生强大的交变电磁场,其感生出的电流可引起变电器局部过热而导致火灾。
6.雷电波的侵入和防雷装置上的高电压对建筑物的反击作用也会引起配电装置或电气线路断路而燃烧导致火灾。
二、预防措施
1.防雷装置
防雷装置由接闪器、引下线和接地体三部分组成,其作用是防止直接雷击或将雷电流引入大地,以保证人身及建(构)筑物安全。
接闪器包括避雷针、避雷线、避雷网、避雷带、避雷器等,是直接接受雷击的金属部分。避雷针一般设在高层建筑物的顶端和烟囱上,保护建筑物兔受直接雷击;避雷线常用来架设在高压架空输电线路上,以保护架空线路免受直接雷击,也可用来保护较长的单层建(构)筑物。避雷网和避雷带普遍用来保护建筑物免受直接雷击和感应雷。
引下线是避雷保护装置的中段部分。上接接闪器,下接接地装置。一般敷设在建筑物的外墙,并经最短线路接地。每座建筑物的引下线一般不少于两根。
接地装置包括埋设在地下的接地线和接地体,在腐蚀性较强的土壤中,应采取镀锌等防腐措施或加大截面。
避雷器是防止雷电过电压侵袭配电和其他电气设备的保护装置。避雷器安装在被保护设备的引入端,其上端接在架空输电线路上,下端接地。其中阀型避雷器是保护变、配电装置常用的一种避雷装置;管型避雷器一般是用于线路上;保护间隙是最简单最经济的防雷装置,俗称简单避雷器,一般安装在线路的进户处,用来保护电度表等设备。
2.防雷装置在工业与民用建(构)筑物上的具体应用.
(1)业建筑按防雷要求的划分
第一类工业建筑指凡建筑物中制造、使用或储存大量的爆炸性物质,因电火花而引起爆炸,会造成巨大破坏和人员伤亡者;O区或10区爆炸危险场所。
第二类工业建筑是指凡建筑物中制造、使用或储存爆炸性物质,但电火花不易引起爆炸或不致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区或11区爆炸危险场所。
第三类工业建筑物是根据雷击后对工业生产的影响,并结合当地气象、地形、地质及周围环境等因素,建筑物体计算雷击次数N>0.01的2区爆炸危险场所;根据建筑物体计算雷击次数N>0.05,并结合当地雷击情况,确定需要防雷的建筑物;多雷地区较重要的建筑物;高度在15米及15米以上的烟囱、水塔等孤立高耸建筑物;每年平均雷暴日天数不超过15天的地区,高度可限为20米。
(2)民用建筑物按防雷要求划分
第一类是指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具有特别重要用途的建筑物、建筑物体计算雷击次数N>0.04的重要或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物和建筑物体计算雷击次数N>0.2的一般性民用建筑物。
第二类民用建筑物是指省、市级重点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及档案馆;建筑物体计算雷击次数为0.04)N>0.01的公共建筑物或人员密集场所;建筑物体计算雷击次数为0.2)N>0.05的一般性民用建筑物。
3.防雷装置的检查
(1)对于重要场所或消防重点保卫单位,应在每年雷雨季节以前作定期检查,对于一般性场所或单位,应每2~3年在雷雨季节以前作定期检查,如有特殊情况,还要进行临时性的检查。特别是对避雷针、避雷器要进行定期校验。
(2)当防雷装置各部分导体出现因腐蚀或其他原因引起的折断、锈蚀达30%以上时,必须进行更换。
(3)检查是否由于维修建筑物或建筑物本身形状有变动,使防雷装置的保护范围出现缺口。
(4)检查接闪器有无回雷击后而发生熔化和折断,避雷器瓷套有无裂纹、碰伤等情况,井应定期进行预防性试验。
(5)检查明装引下线有无在验收后又装设了交叉或平行电气线路;检查断接卡于有无接触不良情况和木结构的接闪器支杆有无腐朽现象;并检查接地装置周围的土壤有无沉陷现象等。
(6)测量全部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应符合安全要求。若发现接地电阻值有很大变化时,应对接地系统进行全面检查。必要时可补打电极。
(7)检查有无因挖土、敷设其他管道或种植树木而挖断接地装置等。
(8)独立的避雷针及其接地装置不得设在行人经常通过或堆放易燃物的地方。对装有避雷针或避雷带的构架,不准装设低压线或通讯线等。避雷针、避雷带与引下线应采用焊接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