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科技的飞速发展,电子信息技术的应用日益广泛,机房建设也日新月异。然而,1993年发布的《电子计算机房设计规范》已无法满足当前对机房设计的高要求。为了适应高速、大容量电子信息设备的使用需求,特别是近年来数据中心、程控交换机房等大型机房的建设,以及各类中小型机房的需求,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组织专家,于2007年5月31日召开了《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审查会。
本次审查会邀请了信息产业部和建设部有关领导、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副总工程师孙兰等11位特邀专家及部分规范编委,以及国际铜业协会(中国)的代表。会议由信息产业部电子工程标准定额站薛长立站长主持,规范主编单位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娄宇副院长致欢迎词。
在会上,信息产业部和建设部有关领导强调了规范的重要性和审查要求。审查会协商推选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技术总监张宜为评审专家组组长,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副总工程师钟景华就规范的编制过程和送审稿的主要内容向大会进行了汇报。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的编制过程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1. 准备阶段:2005年7月,编写组成立并召开第一次工作会议,确定规范编写工作大纲。
2. 调研阶段:通过设计普查、重点调查等方式,收集机房设计的主要技术参数,并研究和翻译国外相关标准。
3. 编写专题报告:完成信息机房接地问题、消防技术、电磁屏蔽、机房技术发展等方面的研究报告。
4. 完成初稿:在调研和总结的基础上,完成《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的初稿。
5. 征求意见稿阶段:召开第二次工作会议,讨论规范初稿,形成修改意见,完成征求意见稿。
6. 送审稿阶段:根据意见修改规范征求意见稿,完成规范的送审稿。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共分十三章和一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机房分级与性能要求、机房位置及设备布置、环境要求、建筑与结构、空气调节、电气技术、电磁屏蔽、网络布线、机房监控与安全防范、给水排水、消防等。
规范修订的主要内容有:
1. 将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分为A、B、C三级,以满足不同设计要求。
2. 增加术语、机房分级与性能要求、电磁屏蔽、网络布线、机房监控与安全防范等章节内容。
3. 增加附录A“各级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技术要求”,提高规范的可操作性。
4. 对原《电子计算机房设计规范》各章节内容进行全面修订,以适应机房技术发展的需要。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的编制和实施,对于提高我国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水平、保障电子信息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具有重要意义。国家标准《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审查会于2007年5月31日在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召开,参加会议的有:信息产业部和建设部有关领导、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副总工程师孙兰等11位审查会特邀专家及部分规范编委,国际铜业协会(中国)的代表也应邀参加了会议。审查会由信息产业部电子工程标准定额站薛长立站长主持,规范主编单位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娄宇副院长致欢迎词,信息产业部和建设部有关领导就规范的重要性和审查要求做出指示,审查会协商推选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技术总监张宜为评审专家组组长,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副总工程师钟景华就规范的编制过程和送审稿的主要内容向大会进行了汇报。
1 规范的编制过程
1.1 编制目的
1.1.1 随着电子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机房建设日新月异,1993年发布实施的《电子计算机房设计规范》目前已不能完全适应电子信息技术对机房的设计要求,为了满足高速、大容量电子信息设备对机房的使用需求(特别是近年来发展的数据中心、程控交换机房等大型机房的建设),同时需要满足各类中小型机房的需求,需要有一个为信息化服务、能满足现有和未来数年使用要求的机房设计规范。本次规范编制的目的就是要使“机房标准”适应电子信息技术发展的需要。
1.1.2 为规范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确保电子信息系统安全、稳定、可靠地运行,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节能环保,制订本规范。
1.2 编写原则
1.2.1 以科学的态度,实事求是地总结机房行业各专业设计的经验、教训,较好地反映近年来机房建设的成果和运行经验,做到既有前瞻性,又具有可实施性,满足规范编写的先进性、科学性、协调性和可操作性的要求。
1.2.2 在满足我国机房行业发展的前提下,吸取国外有关机房设计的优点,结合机房行业的特点和具体情况,对原《电子计算机房设计规范》进行修编,注意鼓励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应用,增加补充具有机房行业特点的相关条文规定。
1.2.3 仪恐菩蕴跷挠应该是涉及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卫生、环保、节能和国家需要控制的工程建设标准,并注意与其它国家标准、规范相协调。
1.2.4 修编的重点足增加近年来高速发展的大中型数据机房的设计要求及主要的机房技术。
1.2.5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和规范的编写要求进行编写,编写工作阶段分为:准备阶段、征求意见稿、送审稿、报批稿。
1.3 准备阶段
1.3.1 2005年7月在北京召开《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编写组成立暨第一次工作会议。会议确定了规范编写工作大纲,内容包括:规范的适用范围、编写工作的主要要求、规范的章节构成及分工、调研和专题报告内容、总体进度安排等。
1.3.2 调研
(1)设计普查,主要通过设计图纸调查近5年来机房设计的主要技术参数。
(2)重点调查,主要针对近年来已建成的电子信息机房进行实地检测。
(3)目前共调查了40个机房,收集机房温度、相对湿度、主机房净高、UPS容量等参数3000多个。
(4)研究和翻译有关国外标准,结合中国国情,吸收和采纳部分内容。
●电气和电子工程师协会标准:IEEE-1100(电子设备供电和接地操作规程》
●美国通信行业协会标准:TIA-942(数据中心通信设施标准》
1.3.3 编写专题报告
(1)信息机房接地问题研究报告
(2)国内外机房消防技术发展动态
(3)信息机房电磁屏蔽技术研究报告
(4)国内外机房技术发展概况
1.3.4 在调研和总结的基础上完成《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的初稿。
1.4 征求意见稿阶段
1.4.1 2006年4月在北京召开《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编写组第二次工作会议,主要内容足讨论规范初稿,形成修改意见,完成规范的征求意见稿。
1.4.2 2006年5月,由信息产业部电子工程标准定额站向全国各有关单位发出《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征求意见稿,共有26个单位和个人返回330条意见和建议。
1.4.3 根据“意见”,编制组邀请有关专家召开专题讨论会,对意见逐条答复,采纳正确的意见,并落实在规范之中。讨论会题目如下:
(1)空调专业讨论会;
(2)电气专业讨论会;
(3)网络布线讨论会;
(4)接地问题讨论会;
(5)建筑、结构专业讨论会。
1.4.4 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规范征求意见稿进行逐字逐条修改,特别是在规范的先进性和可操作性方面进行协调和统一,完成规范的送审稿。
2 送审稿简介
2.1 章节安排
本规范共分十三章和一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有:总则、术语、机房分级与性能要求、机房位置及设备布置、环境要求、建筑与结构、空气调节、电气技术、电磁屏蔽、网络布线、机房监控与安全防范、给水排水、消防。
2.2 修订的主要内容
2.2.1 根据目前各行业对电子信息系统机房的要求和规模差别较大,本规范将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分为A、B、C三级,以满足不同的设计要求。
2.2.2 比原《电子计算机房设计规范》增加了术语、机房分级与性能要求、电磁屏蔽、网络布线、机房监控与安全防范五个章节的内容。
2.2.3 为了增加规范的可操作性,根据机房分级标准,增加了附录A“各级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技术要求”。
2.2.4 根据机房技术发展的需要,对原《电子计算机房设计规范》各章节的内容进行全面修订。
2.3 机房分级的判定条件
2.3.1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应根据使用性质、管理要求及其在经济和社会中的重要性划分为A、B、C三级。
2.3.2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应为A级。
(1)电子信息系统运行中断将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
(2)电子信息系统运行中断将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
2.3.3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应为B级。
(1)电子信息系统运行中断将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
(2)电子信息系统运行中断将造成公共场所秩序混乱。
2.3.4 不属于A级或B级的电子信息系统机房为C级。
2.4 各级机房性能要求
2.4.1 A级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内的场地设备应按容错系统配置,在电子信息系统运行期间,场地设备不应因操作失误、设备故障、外电源中断、维护和检修而导致电子信息系统运行中断。
2.4.2 B级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内的场地设备应按冗余要求配置,在系统运行期间,场地设备在冗余能力范围内,不应因设备故障而导致电子信息系统运行中断。
2.4.3 C级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内的场地设备应按基本需求配置,在场地设备正常运行情况下,应保证电子信息系统运行不中断。
2.5 各级机房举例
2.5.1 A级:国家气象台,国家级信息中心、计算中心:重要的军事指挥部门,大中城市的机场、广播电台、电视台、应急指挥中心:银行总行,国家和区域电力调度中心等的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和重要的控制室。
2.5.2 B级: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三级医院:大中城市的气象台、信息中心、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电力调度中心、交通(铁路、公路、水运)指挥调度中心:国际会议中心:大型博物馆、档案馆、会展中心、国际体育比赛场馆:省部级以上政府办公楼;大型工矿企业等的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和重要的控制室。
2.5.3 在中国境内的国际公司、国内公司、各企事业单位应根据自身需求,参考机房分级标准,确定本单位电子信息系统机房的技术要求。
2.6 有关中性线和接地的条文
2.6.1 规范第8.1.18条规定配电线路中的中性线截面积不应小于相线截面积。条文解释为:电子信息设备属于单相非线性负荷,易产生谐波电流及三相负荷不平衡现象,根据实测,UPS输出的谐波电流一般不大于基波电流的10%,故不必加大相线截面,而中性线含三相谐波电流的叠加及三相负荷不平衡电流,实测往往等于或大于相线电流,故中性线截面积不应小于相线截面积。
2.6.2 规范第8.1.18条规定:等电位联结网格应采用截面积不小于25mm2的铜带或裸铜线,在防静电活动地板下构成边长为0.6-3m的矩形网格。条文解释为:等电位联结网格的尺寸取决于电子信息设备的摆放密度,机柜等设备布置密集时(成行布置,且行与行之间的距离为规范规定的最小值时),网格尺寸宜取小值(600×600mm),设备布置宽松时,网格尺寸可视具体情况加大。
2.7 有关节能环保的条文
2.7.1 规范第4.3.3条规定:当机柜内或机架上的设备为前进风/后出风方式冷却时,机柜或机架的布置宜采用面对面和背对背的方式。机柜或机架面对面布置形成冷风通道,背对背布置形成热风通道。条文解释为:对于前进风/后出风方式冷却的设备,要求设备的前面为冷区,后面为热区,这样有利于设备散热和节能,因此要求机柜或机架的布置采用面对面和背对背的方式,如果采用其他的布置方式,有可能造成气流短路,不利于设备散热。
2.7.2 规范第7.4.13条规定:主机房在冬季需送冷风时,可利用室外冷空气作为冷源。条文解释为:对于采用全空气系统的机房,冬季可加大新风量,减少冷却需要消耗的能量。对于采用风冷机组的大型机房,冬季可利用室外冷空气作为冷却源,通过室外机对空调冷却水进行降温,目的是节约能源,降低运行费用。中国地域辽阔,各地自然条件各不相同,在执行本条规范时,应根据当地室外温度情况,选择合理的空调方案,达到节约能源,降低运行费用的目的。
2.7.3 规范第7.4.14条规定大型机房空调系统宜采用冷水机组空调系统,冷源采用水冷方式。条文解释为:大型机房通常是指面积数千至数万平方米的机房。在这类机房中,安装的设备多、发热量大,空调负荷大,而冷水机组的能效比高,可节约能源,提高空调制冷效果,但是否采用冷水机组空调系统,还应考虑当地的气候条件和机房的负荷情况综合考虑。
3结束语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是电子信息技术和建筑技术高速发展的产物,它的编制满足了现有和未来数年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建设的需要,并与国际相关标准接轨。
规范审查专家本着认真、科学、严谨的态度,对规范条文进行了审查和议,一致通过对送审稿的审查。希望编制组根据审查会提出的审查意见和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规定的要求进行修改,尽快完成报批稿上报建设部。